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减轻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现就完善调整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事项公告如下。

开展打击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严厉打击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决定从今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上海人力资源公司爆雷,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和财税服务商受牵连
近日上海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涉案公司”)因涉案创始人和多名高管被抓,一时间震惊整个人力资源行业,牵连的上下游企业也很多。据悉这家涉案公司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人力资源公司,而是一家企业福利和财税服务商。公司成立三年之久,业绩在业内也是赫赫有名,全国也有多家分公司。

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吗?(北京地区)
依情况而定。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7年)第17条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除外。

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否属于“一裁终局”的范围?(上海地区)
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解答》(2010年)第三款第3条的规定,如双方当事人对给付经济补偿事实没有异议,仅对是否已支付或支付金额大小有争议的,从快速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该经济补偿如在“一裁终局”标的额范围内的,可通过“一裁终局”的途径解决。

公司设立股东为公司负责人的,双方并非劳动关系
孔某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人社部: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 王优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风办负责人吴礼舵22日说,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2.5天弹性制休假来了!这些地方已官宣
据微信号“宜昌发布”20日消息,湖北宜昌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实行2.5天弹性休假制度,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至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