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2年4月底
本报北京1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披露,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从2020年2月到12月年底,养老、失业和工伤3项社会保险免、减、缓、降等政策合计减费1.54万亿元。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采用书面形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怎么判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休假、奖金标准的变更是否符合书面变更的要求?(上海地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随着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增加,其休假、奖金标准发生的自然变化,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对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只要能够通过文字记载或者其他形式证明的,可以视为“书面变更”。

劳动者 “过度维权”,企业疲于应付
公司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重点问题答问
进入冬季以来,农村地区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严重影响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农村地区防控能力薄弱,疫情防控难度大,特别是春运期间返乡人员明显增多,人员流动增大,将会进一步加大疫情传播风险。

关于做好严寒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近期,受寒潮影响,我国部分地区持续出现严寒天气。为做好严寒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工会下发通知:加强春节期间留沪外来建设者关心关爱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15日,市总工会下发《通知》,号召督促各级工会积极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加强权益保障、扎实开展帮扶慰问、大力丰富节日生活,鼓励引导外来建设者留沪过节。据悉,市总工会将向所有春节期间留沪的外来建设者赠送意外伤害专项保障,对春节留沪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给予最高2万元的保障金。

违纪案件如何进行合理性的判断?
1、A公司的解除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