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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由于因疫情隔离,不能当面和员工续签,如何处理?(上海地区)

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如不再进行续签的,则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如劳动合同到期后需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有条件的可以采用电子签的方式订立劳动合同,或可与员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数据等方式进行确认,并在复工后尽快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022-04-11
在疫情停工停产期间,车间的外包员工无法安排居家办公,如何发放该部分员工的工资?(上海地区)

首先,需要确定外包服务协议中是否有针对类似情况的约定,有约定,从约定;其次,若没有相关约定,由于企业与外包员工之间并无劳动关系,实际可以不适用现有的劳动关系下的政策规定,企业应仅需承担对外包公司的服务费用。而因未有服务的情况下,原则上企业可暂停支付服务费(仅限符合法定要求的真正的全风险外包);同时,企业也可以与外包公司协商,共同协商解决疫情防控下的用工成本问题。再次,若非全风险外包而适用劳动关系下的政策,则此种情况下可以参照停工停产的相关规定,员工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提供劳动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可以按照停工停产原则,自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

2022-04-11
员工通勤途中或工作期间感染新冠的能认定为工伤吗?(全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故除非是参与抗疫的医务工作者、参与抗疫的其他工作人员,普通员工在上班途中或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不被认定为工伤。

2022-03-28
疫情期间停工停产生活费包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吗?(天津地区)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二)》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向职工发放生活费。企业发放职工生活费的标准,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提高生活费标准。”“职工生活费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企业可依法代扣代缴。”

2022-03-28
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吗?(全国)

不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2022-03-21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如何支付工资待遇?(北京地区)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第10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待遇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劳动报酬中非固定构成部分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等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期间,用人单位安排上述人员灵活办公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

2022-03-21
计算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的基数如何确定?(上海地区)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03-14
员工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离职时如何处理?(全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条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2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