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四类变更管理的误区与实操应对
2021-05-07
劳动合同订立并履行后,无论出于企业还是员工的原因,都有可能出现个别劳动合同条款需要重新约定的情况。纵观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文,频繁出现的这个词就是“协商一致”。
调整岗位?协商一致!?
降级降薪?协商一致!?
变更工作地?协商一致!?
……
员工: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
HR:只能束手无策?
2021年5月场蓝白沙龙将带领你对劳动合同变更管理进行深度透视,把握合规底线,防患未然,化解员工冲突。敬请期待!
课程大纲
一、岗位变更
1)合意变更
事后协商与事前约定
约定“可依据需要进行调岗”有效吗?
约定变更示范性条款
2)单方变更
员工不胜任的岗位变更
员工病假医疗期满的岗位变更
部门取消、岗位撤并等情形下的岗位变更
脱密期员工的岗位变更
三期女员工的岗位变更
3)推定变更
二、薪资变更
1)合意变更
事后协商与事前约定
制度规定“违纪扣薪/降薪”有效吗?
2)单方变更
员工不胜任、病假及客观情况变化情形下,能否降低薪酬?
停工停产之薪资调整
三、工时变更
标准工时下,具体工作时间能调整吗?
标准工时员工能单方变更为特殊工时吗?
四、工作地变更
工作地点变更常见情形
工作地点变更合理性的界限与裁判规则;
未经协商一致调整工作地点,员工拒绝到新地点上班,怎么办?
五、合同期限变更
合同期限变更的常见情形
劳动合同法定顺延与约定自动顺延的操作要点
劳动合同的“补签”与“倒签”
六、答疑互动 Q&A
活动详情
主讲人:陈家浩
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
l 荷兰格罗宁根大学 LLM法学硕士
l 静安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团队成员
陈家浩律师在外商投资并购、中国企业境内外投资、公司商事法律服务、争议解决、劳动人事等领 域均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陈家浩律师擅长为中国境内各类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中国劳动法法律、应用和司法实践的法律服务,曾为多家公司客户设计、制作、审查、修改各类复杂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法律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保密和新业限制协议、薪酬福利管理、员工手册等,还在各类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和重大涉外商事案件中代理境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及时高效地保护了客户利益。
时 间:2021.05.21(周五)14:00-16:30 (13:30开始签到)
地 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二楼
规 模:80人
受 众:人力资源总监/经理/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业务伙伴、法务总监/经理
费 用:1,200元/人次。“蓝白培训会员”按会员优惠方案执行、“蓝白顾问单位”享受合同期内蓝白沙龙赠送名次。
在线报名
https://www.wjx.top/vj/wujfU90.aspx
联系人信息
直接回复邮件或联系:Joy.Zhu 021-32511298*129
Email:joy.zhu@lanbailawfirm.com
联合主办单位
任仕达大中华、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
2021蓝白培训套餐火热抢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