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2023.5.26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署,推进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充分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现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请各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办案中予以参照。
案例1. 如何认定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2. 如何认定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3. 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案例4. 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或其用工合作企业订立合作协议,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案例5. 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文化传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6. 如何认定网约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蓝白快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一批典型案例覆盖了平台经济主要行业类型和常见用工方式,结合平劳动者对能否自主决定工作时间、工作量,以及平台是否可以通过制定规则、算法等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等要素,全面分析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的有无和强弱,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认定标准作出重点规范。需要注意的是,典型案例对订立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假外包真用工”、诱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等企图规避劳动关系的用工行为均给予了否定性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