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快递分拣工凌晨猝死在岗位!人社局却说:不算劳动者?

【2023.2.22 来源于:新民晚报】
近日,宁波一60岁快递分拣工凌晨猝死在岗位,人社局表示,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浙江宁波的孙先生发视频称,60岁的大伯在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2月15日凌晨3:50左右,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网络视频显示,身着蓝色工作服的老人在分拣过程中突然倒在了装满包裹的麻袋上,紧接着浑身无力滑落地面,再未能站起来。孙先生称大伯倒下后,大约过了四五分钟被同事发现,过了约半小时后救护车赶到。
视频还展现了病历截图,并称大伯无遗传病,无基础疾病众所周知,快递行业是很辛苦的!快递分拣员每天要对海量包裹进行分拣,劳动强度也是巨大的。出事后,家属希望按照工亡流程处理。但对方不认可因工死亡,说孙大伯是因病死亡。只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额外给几万块丧葬费以及人道主义费用。
昨天,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60岁以上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退休不属于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的按商业保险赔偿;另一种是没有养老金,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群需要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将按照正常流程赔偿。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通公司最新回应称,对于网点员工意外离世深感痛心,已就善后事宜和家属达成一致,尊重家属意愿,公司将不再作回应。
【蓝白快评】
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因工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是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二是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新闻中,员工已满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范畴,也就是说,在这起事件中,若员工未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当然,该员工并非完全没有法律救济,可以通过雇佣关系主张过错赔偿,但工伤中,只要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即可,无须单位有任何过错,甚至员工有过错,均不影响工伤赔偿,但雇佣赔偿中需要证明单位有过错,如果本案员工是因心脏骤停而去世,无疑是因病去世,则需要看单位是不是此前有超过正常强度的加班、连续加班,如果有则可能导致过劳,对身体造成伤害,与心脏病发有一定关联,则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如并无不当加班,单位即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