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社保被认定没有劳动关系代缴违法,此前缴纳的社保可以退回吗?

代缴社保是用人单位经常基于异地社保缴纳需要而产生的较为普遍行为,但属于违法行为,全国各地纷纷在不同程度上认定代缴社保违法,并规范代缴单位,用人单位多基于各地新规、监察及代缴单位的要求而进行了调整,此前已缴纳的社保处理又成为疑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或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其行为无效。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金按照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还。用人单位有过错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按照违规人数每人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并将用人单位的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金按照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还给代缴单位,故,可以向代缴单位协调收回已缴纳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