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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02-13

【2023.1.17  来源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为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防范和制止各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部门规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的受理、办理等管理工作。该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

……

第七条  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举报:

(一)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三)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五)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为社会保险基金挽回或者减少重大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对实名举报人予以奖励。

……

 

【蓝白快评】

社保基金关系到民众的养老钱、救命钱,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极其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明确,要健全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人社部、财政部出台的《办法》,从全国范围明确了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的原则、范围、条件和标准。当然,这不是针对单位少缴、不缴社保的举报,而是对人社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等社保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侵占、挪用、骗保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