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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1-07-05

【2021.7.2来源于: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按照国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应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本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056元(10338元/月),比上年增长7.9%。按此计算,2021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的规定,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将分两年过渡到位,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为5975元/月。

2021年7月1日起,本市人才引进政策中涉及“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事项,按10338元/月执行



【蓝白快评】

上海社平工资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普涨,尽管受疫情影响增幅放缓,但此次上调还是令社平工资正式突破万元大关,上海正式迈入社平工资过万的城市俱乐部。社平工资的上浮直接拉高了企业承担的社保缴费成本,对三倍社平工资封顶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免税额度等多方面造成影响。今年是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脱钩期”的最后一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将再次与社平工资挂钩。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挂钩是不完全挂钩,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社平工资三倍确定,但下限仍低于社平工资的60%,官方承诺是分两年过度到位,减轻企业负担,这大概也算是“脱钩”政策的一种另类延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