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从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21.6.23来源于: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本市将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2元调整到23元。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缴纳。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以及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蓝白快评】
本市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在2019年4月1日,当时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从2420元调整到2480元。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本次调整距上次调整已过去两年时间,调整幅度已经基本填补了2020年没有调整的缺口。最低工资的调整将会拔高用人单位的综合用工成本,尤其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还不包括劳动者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单位需要关注最新数字及时调整工资发放金额,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