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稳岗扩就业政策延长、放开灵活就业参保户籍限制

【2021.5.13来源于:工信微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
会议指出,去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出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取得保就业明显成效。今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要继续坚持就业优先,保持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岗、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支持。
会议决定,一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今年可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二是将去年实施的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和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及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等政策延续至今年底。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三是促进市场化就业,加大对“双创”的政策支持,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促进高校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灵活就业是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一是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二是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三是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蓝白快评】
此次会议明确了对稳岗就业及灵活就业的系列支持措施。其中,灵活就业问题是一直近期的热点话题,各地亦纷纷出台相关规范意见,如成都、浙江、南京等,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职业伤害保障等问题制订相关政策。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也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一大亮点是放开了户籍限制,该《办法》明确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由此可见,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限制、加强其劳动保障,可谓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