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2021-04-12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四十一条:“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原司法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该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比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劳动合同法》已吸纳该规定,并明确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新司法解释一规定,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除了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