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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伙因体重未减到公司标准,两年内被扣1万多工资

2021-04-12

【2021.4.7来源于:澎湃新闻】

近日,河南郑州的王先生向媒体爆料,自己两年时间内被公司扣了1万多工资,每个月都被扣500块,不是因为他工作表现不好,仅仅是因为他体重超了标!据报道,河南郑州的王先生是郑州盛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秩序主管,一直以自己"高大壮"为骄傲。

但是在2019年10月9日,公司突然下发《关于开展员工体型达标活动的通知》。文件中写明了男女体型参考标准,其中男性体重标准是身高减去105得出来的数字,超出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0% 即为不合格。根据公司的通知,王先生的体重需要达到150斤才算合格,但他现在有200多斤,因此每个月公司都要扣他500块钱,从2019年11月到现在已经扣了1万多块钱了。为了减肥达到公司的标准体重,王先生也付出了很多,从以前的一天三顿饭变成一天一顿饭,已经减了30斤,但是现在实在是减不下去了。

在采访中,人事部经理首先表示没有克扣王先生任何工资,但当王先生反问为什么要每月扣他500块钱,人事部经理又改口说如果体重达标了,扣掉的工资会一次性返回,曾经有一个员工被扣过最后全部返还了。

后来人事部经理称不是体重不达标就要扣钱。王先生表示班长级以上的都扣了,经理否认。

这时王先生放出他和人事部经理打电话时的录音,录音中王先生问:"我体重超标的钱是不是一直这样扣下去了?"人事部经理问:"你体重恢复了吗?"王先生回答没有恢复,人事部经理说:"没有恢复正常是要扣钱的。"

记者询问人事经理,员工的体重和应拿的工资有何关联,人事经理回答:"没有特别关联。",尔后反复否认录音中说的"没有恢复正常要扣钱"。

郑州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史梁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于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有明确的程序要求,首先审核他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其中涉及惩罚甚至解除辞退的条款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郑州盛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公司内部会开会讨论,会整改不恰当的规定,之后会和当事人协商处理。

"下一步我们会介入,对全公司的用工进行一个调查。如果涉及违法我们会依法查处。"郑州市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管坤平说。

 

 

【蓝白快评】

从劳动法角度来看,用人单位虽享有用工管理权,但并不意味着该管理权不受限制。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进行日常的用工管理,并以此规范员工行为,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其在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民主协商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告知;此外,规章制度的内容亦须合法、合理。该公司突然下发《关于开展员工体型达标活动的通知》,并以此为由对体重超标的员工进行罚款,既不符合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其内容亦不具有合法、合理性。

劳动报酬系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的合法收入,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劳动权利和生活保障,实践中,很多企业通过克扣工资的方式对员工实施惩戒,殊不知法律对此有着严格限制,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即使员工存在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企业也并不具有罚款权。若因员工行为造成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并可以从其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建议企业不要通过罚款的方式处罚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