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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建议夫妻共用育儿假——强制男性休假不少于育儿假的1/3

2021-01-18

【2021.1.14来源于:上海法治报

上海市妇联昨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妇联副主席、新闻发言人翁文磊介绍,市妇联拟向市“两会”提交7份提案、议案。这些建议从加强顶层设计和改善民生出发,围绕女性就业及身心健康、生育政策等问题展开。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已有5年,但上海市生育水平仍旧处于极低水平,生育政策调整效果不显著。长此以往将会导致严重的人口老化、劳动年龄人口短缺、经济增长乏力等问题。为此,上海市妇联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议:增设夫妻共用育儿假,强制男性休假不少于育儿假的1/3,以此优化生育环境,平衡女性就业与生育的冲突,保障女性就业和职业发展。

2020年9月,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开展“家庭生育行为影响因素及政策支持研究”。课题组以20至49周岁已婚女性或配偶为调查对象,开展网络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2220份。

研究结果显示,上海市生育水平处于极低水平,家庭平均生育1.08个孩子,近七成家庭实际仅生育1个孩子,其中超七成一孩家庭未来三年内确定不会生育二孩。同时,上海市育龄家庭的生育意愿也较为低迷,家庭平均生育意愿为1.3个孩子,仅三成家庭希望生2个及以上孩子。

记者了解到,当前家庭经济水平是限制家庭生育水平回升的巨大阻力,年收入30万元以下家庭平均仅生育1.05个孩子,2019年上海市近半数家庭年收入不足16万元。此外,育儿成本过高、生育观念转变等,也是导致家庭生育水平持续低迷的主要因素。

为此,市妇联提出:构建本市系统性家庭政策以缓解家庭生养压力,促进生育水平回升。市妇联从保障生育期妇女权益出发,建议增设夫妻共用育儿假,强制男性休假不少于育儿假的1/3。据悉,目前,上海生育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和生育假有128天(其中产假98天,新增设的生育假30天,且不包括难产假和多胎假),男方可享受的配偶陪产假10天。

同时,保障女性就业、产假合法权益,加大对损害女性就业权益企业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卫生健康部门可联合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单位,制定“家庭友好型”企业认证制度,每年推出一批“家庭友好型企业”。

市妇联还建议修改完善《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在促进就业的方针和政策中增加“男女平等”的规定,增加政府和企业共同关心“三期”女性职业发展的内容等,维护和促进女性劳动者就业公平。进一步提升女性身心健康科普平台的触达率,完善社区组织支持系统,促进女性身心健康。



【蓝白快评】

妇联此次的提议,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实际执行层面可是能会遇到诸多的问题。育儿是一个长期过程,那么到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休假呢?是不是必须连续的使用这个假期?夫妻双方同时休假吗?若夫妻双方在不同的企业,又该如何协调?休假过程中的薪资发放又该如何处理呢?上述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影响这个提议后续立法层面的进展。虽然生育假仍处于提议阶段,但随着生育率下跌问题的愈发严峻,鼓励生育的政策压力正在形成。因此从企业层面来看,生育相关的员工管理问题应当引起管理者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