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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年会现场殴打领导,单位能否解除?

2020-12-07

【案情概要】

李某于2009年1月14日入职B公司。同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月13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期限至2015年1月13日终止。2014年1月17日,B公司组织年会,当日下班后将所有员工用班车接到世纪金源酒店。年会过程中,20时左右,李某与其单位领导贾某因琐事发生冲突,后李某将贾某打伤。后李某被带往海淀分局曙光派出所。2014年1月21日,李某及贾某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自愿达成协议:李某赔偿贾某5000元,双方今后不能再因此事发生任何问题,互不追究法律责任,且均不需公安机关继续处理。2014年2月19日,B公司作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其中载明:2014年1月17日,汽轮机生产车间李某在公司年会会场殴打同事。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员工手册》第十章C类违纪行为之规定,经公司管理层及工会批准,给予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李某遂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B公司“撤销《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争议焦点】

单位解除李某是否为合法解除?


【判决结果】

仲裁:撤销B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一审:驳回B公司的诉讼请求,撤销B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蓝白评析】

根据判决书主文,“该纠纷发生的时间在李某下班后,发生地点不在B公司内,且已由当地公安部门解决完毕,李某未因此事被依法追究刑事及行政责任,故B公司对李某作出的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处理过重,本院不予认可。故对B公司要求不同意撤销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可以看出,法院判决公司败诉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李某殴打领导的行为并非发生在工作时间,也非工作地点,且年会亦非工作内容;其二,李某与领导已经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双方纠纷已经解决,公司再因为此事解除员工处理过当。

可能很多HR看了这个案件的报道会喊冤,员工打了领导,赔了5000元医药费,这应该不是什么小错误,放在哪里都是严重违纪啊!而且,法院判决一方面说年会不在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地点,似乎与工作无关,公司无权管理;另一方面又说公安已经处理过,没有行政或者刑事处罚,事情并不严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似乎处罚太过严重。到底公司有没有权力处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是不是太过严厉了?

首先,我们还是要相信法官的判决思维是具有逻辑的,判决书称“该纠纷发生的时间在李某下班后,发生地点不在B公司内”的含义并非是说公司无权管理,而是说因为发生在年会上,因此打架行为的违纪程度不严重。就年会的性质而言,虽然也有不同观点,但是与工作有关,用人单位承担相关风险并履行用人单位义务是毫无疑问的。若是公司答谢客户晚宴,类似商务接洽的年会,显然应算作是工作内容;若是内部表演欢聚晚宴,类似公司团建的年会,虽然不算是常规工作内容,但是也属于企业管理的延伸,员工参与也是用人单位临时安排的工作内容。因此,年会打架肯定属于企业管理职责范围无疑。

那么,接下来就是违纪的严重程度了。从法院判决的重要意思来看,就是企业对打架的李某处理太过严厉,其违纪行为还未严重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这里判决书就提到了亮点: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已经公安处理双方和解。严重违纪的严重程度判断,通常是有两种方式来判断:1)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规定;2)一般的社会认知。显然本案中用人单位没有能够提出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的依据,因此就成了法官、仲裁员根据一般社会认知进行自由裁量的范围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阐述员工违纪行为的危害性与严重程度,就成了案件处理的关键因素。显然本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都没有认可用人单位的判断。

本案的相关细节并未公开,因此也无法评论,但是蓝白曾在2017年处理过类似案件,倒是可资参考。这一案件发生在江苏苏州,蓝白代理一家国际知名的生活零售品公司。违纪员工为该零售公司当地分公司经理,下班后邀请同事间聚餐,餐后前往KTV欢唱,期间强迫下属女员工喝酒,在女员工要求提前离开并电话其男友到达现场后,双方产生口角和推搡,后在派出所民警调解下和解。公司经过调查,该员工(经理)也承认了相关事实,但是认为事情不大,希望公司纪律处分即可。但是公司在综合评估后认为,他作为一名管理者,不能以一般员工的标准来要求。他的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对管理者的要求,严重破坏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信任,损害了公司在员工中的形象和地位,并且这一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惊动了警方,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对公司声誉的不良影响。因此,公司认为该员工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蓝白成功处理了本案,代理意见被仲裁庭采信,仲裁裁决公司胜诉,员工方也被说服,在裁决后没有再提起诉讼。

年关将至,各种年会是各企业的“保留曲目”,在开心快乐迎接新的一年之余,除了做好疫情防护,企业管理也还是不能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