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推行“特殊工时”告知承诺制!

【2020.11.6来源于:央广网】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近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明年1月1日实施。《条例》在总结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引综合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内容,围绕当前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进行了一系列全新制度设计。
其中,《条例》进一步深化许可制度改革,明确规定本市原则上不再新设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为适应不同市场主体的用工需求,促进人才交流和灵活就业,减少市场主体用工压力,《条例》变通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允许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法定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特殊工时制度实行范围,经协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蓝白快评】
2020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后,深圳会否出台系列创新性劳动法律制度一直为人们所期待。近日深圳接连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等地方性规定,其中在劳动人事领域的改革创新上亦存在诸多先试先行措施。
就《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而言,深圳贴合当地企业用工实际,率先推行“特殊工时”告知承诺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符合特殊工时制度实行范围,且经协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而无需通过行政审批。该项制度的推行,是对现有劳动法律制度的重大突破,该规则对于提高企业用工效率、减少审批带来的时间成本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