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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率先发文,全市推进实施电子劳动合同

2020-11-09

【2020.11.3来源于:腾讯网】

202011月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服务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在全市推进实施电子劳动合同。

此举标志着继1986年10月《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后,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是重要的制度创新,将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此次《意见》中,不仅明确指出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还对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适用范围、具体实行措施以及应用场景做出了明确规定。

 

 

【蓝白快评】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或考虑采用电子形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意见肯定了电子劳动合同的效力,可以说给很多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还是应当注意合同订立的规范性,以避免未来发生争议时影响到证据效力的认定。

具体来说,本次《意见》对施行措施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签署系统的资质要求。例如,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签署系统的密码模块或密码产品应具有《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并采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可的密码算法;二是签署系统的技术要求。例如,签署电子劳动合同应综合运用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输、储存全过程完整、准确、不可篡改;三是签署系统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不得泄露、篡改、毁损系统用户信息,妥善保管签署意愿、身份认证、操作记录等全流程信息,保证电子证据链的完整性,确保相关信息可查询、可调用。

因此,企业如果要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在签署系统的选择上,应当注意符合规定要求,否则将面临较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