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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续订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上海地区)

2020-09-28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第四条(四),《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