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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如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替代通知期工资(简称“代通金”),其支付标准如何确定?(上海地区)

2020-09-21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第五条,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