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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休假”新规引关注

2020-08-24

【2020.8.18来源于:法制现场】

深圳市前不久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强制休假”制度,引发公众热议。“强制休假”看上去很美,但是究竟能不能落地?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十六条“强制休假”制度明确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业内专家认为,休假权也是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一部分,保障职工休假权,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但是,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情况不一样,推行“强制休假”制度,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不断探索完善。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强制休假’,主要目的是强化法律对社会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提升劳动者休假权意识,引导用人单位规范职工健康管理。在面向全社会征求有关加强健康管理的建议后,具体落地措施会与相关部门会商决定。”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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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白快评】

我国劳动法已经对劳动者休假权有了明确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进行了具体规定,深圳在此文件中再次强调‘强制’,也是希望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真正落地,但后续如何出台措施配套执行,避免这一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是值得有关部门思考的问题。实践中,用人单位拥有自主安排员工年休假的权利,但也需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于员工每年度未休的法定年休假,亦需要正常折算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