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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后又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持经济补偿金?(北京地区)

2020-07-20

支持。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第25条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即便是因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张经济补偿的,仍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