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政策鼓励生育:北京调整医疗待遇、广东落实陪产假

【2020.6.4 来源于:人民网】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就鼓励生育、解决我国人口结构问题建言献策,民盟中央提出的《关于调整社会家庭政策,应对人口发展问题的提案》,提出探索建立从怀孕到18岁或学历教育结束的全面鼓励生育体系。为了鼓励生育,改善人口结构,今年以来全国各地也积极出台相应的政策。
【北京】
2020年5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好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此次主要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项目,其中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剖宫产支付标准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25项,如门诊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由270元提高到770元。
【河北】
2020年3月2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石市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石市倡导以家庭为主的育儿模式。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政策,用人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按照规定安排哺乳时间。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山西】
2020年4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对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婴幼儿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计划到2020年底,初步建立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规范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全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广东】
2020年3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首先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蓝白快评】
鼓励生育的政策将是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对企业劳动关系产生较大影响的“非劳动政策”,从这则新闻我们可以看到各地不同的思路。北京是通过大幅提高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解决生育医疗保障的问题。单纯从数字上看,医疗费用标准的增幅非常明显,产前检查费用提高了114%,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提升了67%,其他剖宫产、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也均有相当幅度增长。河北提出劳动者可以向单位申请1年哺乳假,待遇双方协商确定。山西则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婴幼儿家庭父母发放保教费,有些政府号召企业出钱的意思。广东提出要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政策,考虑到广东省规定的产假高达178天,如何具体落实并配套衔接配偶陪产假、育儿假,达到平衡工作和婴幼儿照护的效果应该说还是存在不小的调控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