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工会经费今明两年全额返还

【2020.4.8 来源于:新华网】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江苏省总工会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全省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去年江苏省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按季纳税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实施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支持政策。今年进一步扩大受惠面,对原有支持政策外符合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预计工业、建筑业、批发业、交通运输业、物业管理业6大行业的受益企业将大幅增加。
江苏省总工会还决定,在其年度预算安排中进一步加大对下服务的经费支持力度,省总工会经费支出中将安排72%以上用于补助到下级工会和职工会员身上,确保全省工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力度不受疫情影响而减弱。
【蓝白快评】
为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此前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其中明确要“采取多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要“用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对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曾出台《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 〔2019〕32号),其中即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实施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
本次江苏省总工会即是在上述文件技术上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对全省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同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江苏省此前已出台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指所属期),对部分小微企业(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暂缓收缴工会经费。
除了江苏之外,各地亦针对小微企业出台工会经费缓缴及全额返还政策,各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工会可以随时关注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