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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公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09-12

【2023.9.2来源于: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能否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0年制定的社会保险法,设专章对社会保险经办作了规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保险经办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需要从法律制度上加以细化和完善。

《条例》共7章63条,主要规定以下内容:一是紧扣社会保险法,明确条例调整范围。规定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二是明确经办机构职责,强化服务管理监督。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登记和转移,记录和保管社会保险经办信息,及时进行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要求经办机构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明确社会保险经办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三是减少证明材料,明确办理时限。加强有关部门与经办机构信息共享,明确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缩短社会保险经办时限,明确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程序,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要求经办机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便利。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要求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社会保险服务。建立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制度。要求主管部门对经办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等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监督。要求主管部门畅通监督渠道,经办机构公开有关信息。五是明确法律责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蓝白快评】

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是广大人民生活的安全网与社会运行的稳定器,社保经办机构是社保制度运行的关键一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变化、保障社保基金安全与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对目前经办制度碎片化、主管部门不确定、信息沟通不顺畅、事务办理不便捷等众多弊端进行法规层面的规制,由此满足建设安全规范、完善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专门立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应运而生。本法明确了相关经办机构的职权职能、服务事项,加强了对基金财务的管理,从严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的质量与管理能力,对相关机构规定了多渠道的监督方式与法律责任的分配。有利于经办机构在未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同时,提示企业注意的是我国社会保险正在朝着“合规、监管、统一”的方向迈进,从立法层面而言可谓大势所趋,未来也势必对企业的社保合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若目前企业在社保缴费方面仍有相应瑕疵的,建议逐步考虑相应的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