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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江苏地区)

2023-07-25

符合。根据《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人仲委【2017】1号)第五条,工伤职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