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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新社平工资出炉!最低工资标准及多项民生保障待遇标准7月1日起调整

2023-07-04

【2023.6.28 来源于: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上海市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以下数据更新与调整:

社平工资及社保缴纳基数上限、下限: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183元/月。按此计算,2023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549元/月,下限调整为7310元/月。

人才引进政策采纳社平工资:2023年7月1日起,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包括直接落户、居转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居住证积分等业务)中涉及“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事项,仍按11396元/月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7月1日起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590元调整到2690元,增加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3元调整到24元。

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调整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1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74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510元/月。


另,上海市本市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伤残津贴: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2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5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17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94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62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9276元/月,致残二级8643元/月,致残三级8124元/月,致残四级7592元/月。

生活护理费: 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2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94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15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236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6092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87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655元/月。

抚恤金: 2022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2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98元。


【蓝白快评】

上海市2022年社平工资数据仍旧保持了历年涨幅。社平工资数据关系经济补偿金、医疗期待遇及女职工生育津贴等多项企业用工成本计算,各企业需及时关注并更新数据。值得注意的是,为促进人才引进,本年度落户政策中所依据的社平工资则并未变化,给予了“基数优惠政策”,HR在沟通落户事宜时可注意相关口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