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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浙江温州公安网安部门在查处一起涉数据安全违法案件时发现问题。消息称,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某县级市政府部门开发运维信息管理系统的过程中,在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建设单位采集的敏感业务数据擅自上传至租用的公有云服务器上,且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造成了严重的数据泄露。浙江温州公安机关根据《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公司及项目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作出罚款100万元、8万元、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06-19

【2023.6.16 来源于:澎湃新闻】

2023年3月,浙江温州公安网安部门在查处一起涉数据安全违法案件时发现问题。消息称,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某县级市政府部门开发运维信息管理系统的过程中,在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建设单位采集的敏感业务数据擅自上传至租用的公有云服务器上,且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造成了严重的数据泄露。浙江温州公安机关根据《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公司及项目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作出罚款100万元、8万元、6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建设单位失管失察、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职责的情况,当地纪委监委依照《温州市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门负责人等4人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政务立案调查等追究问责决定。

根据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个人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蓝白快评】

自《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以来,个人信息正式作为一项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也更受社会各界的关注。而违反个人信息处理规定的企业依法将面临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处罚;对企业甚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将面临被处高额罚款等风险。本案中,浙江某科技公司系向某政府部门提供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维服务,其所涉个人信息及数据更应妥善保护;而该企业则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造成信息泄露,有违相关法律规定而受到处罚。而在我们日常企业用工管理过程中,如何在合法合理情况下处理员工个人信息也成为用人单位需要重点关注及考量的问题。蓝白建议各企业应积极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做好人力资源风险体检,以妥善应对各地数据信息处理方面的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