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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生效

2023-04-25

【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办法”)经2023年1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0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1月17日公布,将于2023年5月1日生效。


【蓝白快评】

 结合2022年3月18日正式执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不难看出,越来越多的公共政策与员工待遇享受挂钩,越来越多的城市对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个税代扣代缴单位的主体一致性审查逐步严格。《办法》明确了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保违法违规问题,对查证属实的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社保挂靠代缴”问题面对的不仅仅是监察稽核,还有可能被社会公众举报。

长期以来,“社保代缴”是企业在涉及异地用工中常见的操作模式,但实际上,“社保代缴”自始便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可见社会保险的缴纳义务人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社保代缴”机构没有缴纳的主体基础。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自审并规范社保缴纳的合规问题,涉及异地用工情形时,可以采用设立分支机构、从关联公司借调用工等方式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