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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是否可以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累计计算天数?

2022-11-24

可以。根据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规〔2022〕18号)第三条(育儿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累计计算天数。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每年的育儿假从其子女出生之日起计算。育儿假一般应当在每个周期年内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