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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职3个月怀孕休假,老板注销公司另起炉灶

2022-11-24

【2022.11.02 来源于:网易新闻】

“你有打算什么时候结婚要孩子吗?”

这个问题除了亲人父母比较关心之外,仿佛每个公司面试官也非常关心。

不少职业女性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考虑家庭和工作的融合性,也有不少女性为了自己的孩子在工作方面做出了非常大的牺牲,辞职、调岗,生育问题仿佛成了女性事业上的一块绊脚石。

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性的权益在一步步地得到保护,但社会上因为职场女性怀孕引起的风波却并没有消散,青岛的张女士也因为怀孕和公司产生了不少矛盾,甚至因为无法支付起她的带薪休假而注销重开。

2020年9月张女士通过重重面试入职了青岛当地一家网络有限公司,在面试过程中,张女士并没有隐瞒自己之后的生育计划,公司也对她的情况表示了包容,将其录用。

在这家公司入职了三个月之后,张女士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有了身孕,为了孩子着想,张女士并没有继续工作而是向公司提出要休产假,公司对于张女士的怀孕有一些存疑,觉得太过于巧合,公司认为张女士有隐瞒自己怀孕事实的嫌疑。

但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保护女性职工权益,公司先是询问了一番张女士的身体情况,因为孩子的月份还比较小,公司觉得张女士没必要这么早就请长假待产,但张女士依旧毅然决然地提交了带薪休假的申请,公司也只好同意。

在休了大概四个月的产假后,张女士突然收到了公司倒闭的消息,原来公司早就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入不敷出,公司那边找人和张女士协商,说愿意出一笔赔偿金给张女士,让她自动离职。但怀孕了好几个月的张女士,并不接受这个结果,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休产假期间公司就应该要给她按照标准每月发放工资,而不是只有只有一笔赔偿金。如果接受了这笔赔偿金就表示自己之后的几个月就将没有收入,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负担。

但公司也早就已经倒闭,张女士的要求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双方沟通无果之后,公司直接将赔偿金打入张女士账户之中,再不去过问。张女士在发现自己已经被公司忽视之后,她就想去找到公司负责人理论,然后她就发现自己的公司老板又开了一家新的公司,于是她又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试图让新公司对她负责。

但因为法律早有规定,只有关联企业才能承担连带责任,新老两个公司虽然老板相同但确实两个独立的公司,无法申请劳动仲裁。张女士想要让新公司继续“供养”她的想法破灭了,但她却并没有放弃,而是威胁着公司给她提供一个岗位,但公司因为她之前的所作所为已经充分了解了她的人品,以她现在的状况和公司所缺职位不匹配为由拒绝了她。



【蓝白快评】

这则新闻具有相当的故事性,当然因为细节的缺失,我们还难以做真伪的判断。但是,其中反映的企业面临怀孕女职工的成本压力却是很真切的。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在鼓励生育的同时,如何让企业的负担可控并可持续,是一个社会政策的重要价值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