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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军状告寒武纪天价索赔案

2025-11-17

【2025.11.1 来源于:深算派】

2022年3月15日,寒武纪公告,“梁军先生因与公司存在分歧,于2022年2月1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梁军先生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日为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梁军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梁军究竟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不能只看寒武纪的一面之词。梁军在起诉书中表示,2022年2月10日,寒武纪未履行《入职意向书》的约定,且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原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消息发布后,寒武纪股价在当天出现大幅波动,收盘大跌18.38%,市值蒸发近60亿元,甚至引发上交所对寒武纪发出监管函。

 

2024年1月2日,寒武纪1.5亿股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梁军曾提出减持申请,但寒武纪不配合减持。寒武纪表示,《持股计划》明确约定,持股主体在持股权益不得被处分的期间内离职的,触发回购条件,其持有的持股权益应按约定被回购

 

2025年1月,网传梁军在个人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其遭寒武纪公司起诉,要求以约5万元的金额转让所持有的超1150 万股相关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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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日,寒武纪披露《关于涉及劳动争议诉讼的公告》:

公司前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CTO)梁军,将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2月10日这段任职期全部认定为劳动关系,并以此要求公司赔偿“股权激励损失”42.86624448亿元。其测算口径是:他主张自己“间接持有寒武纪股票11,523,184股”,把2024年1月2日至起诉时的最高股价372元/股(2024年10月10日)作为单价,11,523,184×372元=4,286,624,448元。

 

【蓝白快评】:

      近期,寒武纪与梁军之间的天价纠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众说纷纭,不过目前披露的信息仍不足以呈现事实全貌。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梁军是以劳动争议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的,而股权激励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目前实践中也有不同理解,争议很大,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出台时也回避了这一条,北京一中院《涉股权激励民事案件常见争议裁判规则研究》的观点是劳动纠纷,认为股权激励本质是“企业以股权、期权等作为对价,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重要员工实施长期或者短期的激励”,由于“依附于劳动关系”,因此属于受理范围。此外,我们在现有的新闻中注意到,梁军本人与寒武纪签订有《持股计划》并约定过离职回购条款,那么其主张的被迫解除这节事实是否成立也至关重要。我们期待后续更为详实的信息,保持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