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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用工单位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造成损害”指的是人身损害还是包括用工单位所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宁波地区)

2025-09-28

“造成损害”指的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而非仅仅指工伤等人身损害。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二)》第5条)